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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兩岸出版銷售量最多的作家,mini storage也是台灣第一任文化部長,同時也是最受新聞媒體關注的部會首長。 明年元月文化部將遷至新莊副都心聯合辦公室,卻傳出文化部長龍應台一人享有三間辦公室,被質疑「狡兔三窟」浪費公帑,讓她不得不出面說明:「我是笨兔,只有一間辦公室,」駁斥傳言。 一場與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的閒聊,也引來報導。在總統馬英九頒授林懷民「一等景星勳章」會場上,陪同出席的龍應台在與林懷民寒暄時,以「部會輪流失火」形容目前紛擾政局,被外界視為不厚道,也逼得她不得不出來道歉。 從文壇到政壇,龍應台去年二月十五日接下文建會主委一位,五月二十日成為第一位文化部長,從上任時自信滿滿,覺得別人應該了解她,到體會需要多對外溝通與整合,才能在「充滿老樹和雜草」的文化部,進行「換腦袋工程」,整整花了她一年半時間。 面對盤根錯節的整合事項,也讓這位看過「大江大海」的部長,必須「抓大也抓小」,她每天「開會坐到屁股都疼了。」 有人批評她是一個只知道計畫,不懂執行的人,我們卻意外發現她用數位工具WhatsApp,「盯著」司長們落實政策。「早上七點到晚上十二點,都會收到她的訊息,」文化部綜合規畫司司長李連權觀察:「小到樓下替代役是成大建築系畢業,她都知道。重要的是,訊息最後一定提醒,政策擬定要回到目的去思考。」剛到任時,一年時間,她扮演的是內部「龍老師」的角色。 《野火集》裡那位慓悍批判的龍應台,也在這兩年越磨越柔軟了。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個小時預算審查接近尾聲,立法委員鄭麗君提出質疑,向廉政署查詢,兩星期前龍應台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曾答應,要將退休的前文建會科長劉永逸違反旋轉門一案送交,卻延遲送案。 甚至,主任秘書表示已送出卻又被發現還沒發出,龍應台的行政領導能力被嚴重質疑,過程中,她三度向立委道歉,並表示:「這件事不該發生,我必須扛起責任。」歷經政治的洗禮,她清楚要彎腰、道歉,才可能止血。 回到部裡,開會檢討,會後,她透過WhatsApp群組發了訊息,寫著:「親愛的同仁,我是政務官有天會離開,你們是事務官,一切都要謹慎再謹慎……。」工作占據了她所有時間,唯一跳離忙碌龍部長身分的時間,是每兩個星期回到屏東,探望已經失智、不認得她的老媽媽應美君。 接下文化部長第一天,龍應台下的第一個命令是要求七司、兩局,將任內事務不合理之處盤點出來,將近五百七十天的日子,她做的事情是摸清文化部「地下管線」的盤根錯節,她發現「管線很複雜,很多地方接不起來;文創產業發展不起來,在於結構性原因」,沒有處理文化「下水道工程」,投入再多預算,文創也不會起飛。 她認為文化創意產業要真正成為台灣下一個產業引擎,必須形成跨部會、國家級「文創總動員」的結構。只是,各部會溝通管線不通,焊接不易,「戰場很大,如何落實?」以下是龍應台專訪摘要。 談當「龍部長」心情種了許多老樹,要整出一個花園,這工程不可同日而語的 《商業周刊》問(以下簡稱問):擔任文化部長已經超過五百七十天,剛上任時接受媒體訪問,提到「後悔」,現在還會有這種感覺嗎? 龍應台答(以下簡稱答):不會啦,絕對不會後悔啦!大家都很熟悉Robert Frost(編按:美國詩人佛羅斯特,一八七四∼一九六三年)的詩提到,我們永遠是站在三叉路口選一條路走,不可能走回頭路,不可能回到原點。既然不可能回到原點,那就不存在後悔的事。差別只是,每條路的風景都不一樣。 小孩子一定會出麻疹,出過就好了。過了也就過了,也就牽涉到不會後悔這件事。 問:上任多久後有這樣的體悟? 答:上任一年的時候。決定進來時,心裡還在想說,我在台北市政府創制了文化局,哪裡有比那更難的事。帶著這種認知進來,可以說是完全錯誤。 給你一塊荒地從頭墾荒、播種、整地,讓你決定種什麼;跟給你一塊已經種了許多老樹,而且要整出一個花園,這個工程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要把來自各路人馬的四個單位(指文建會、新聞局、教育部和研考會部分業務)合成一個,更何況,市府公務員平均年齡三十到四十歲,中央政府平均五十歲到六十五歲,定型程度跟市府完全不一樣。 這個認識,在我剛進來時,是沒有的。所以剛開始,會比較憂鬱,鬱卒時刻滿多的。後來慢慢看見團隊聚在一起有共識,鬱卒就少了,這也是前面提到跟出疹子一樣,要發過才會好(笑)。 談國家文化工程趕快把結構做出來,就覺得是大功一件了 問:為何在要此時提出「國家文創總動員」工程? 答:摸索了一年多,才走到這一步。我是習慣看基礎面的人。到一個陌生城市,下一場暴雨就大鬧水災,你會知道地下道工程有問題。來到文化部,我花了十二個月去看(過去)的「下水道建設」,例如電影輔導金實施政策、社區營造系統,與數字分析結構。 問:管線很複雜嗎? 答:很複雜,而且很多地方接不起來(笑)。到了第二年就發現,過去文創被視為新興產業,但看不見起飛是有原因的,而且是結構性原因。不面對、分析、處理它,不管投入多少預算,永遠都不會起飛的。 比如說,流行音樂最大市場是在中國,但產業進入中國市場卻很艱難,也曾與對方專責機關溝通,卻發現這並不是一個文化部可以處理的。 再以電視產業為例,大家看到八點檔都是韓劇、陸劇,開始緊張。我們要扶植自製內容比例,但卻發現文化部只能去獎勵電視台和製作公司,可是應該要有配套的監管機制,像是韓國或者法國都有黃金時段自製內容比例的規定,但台灣管制單位是在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在文化部。 另外,產業調查的前提是數字要對,才能在此基礎上預測趨勢,擬定政策。但依照目前產業分類,真實性差異很大,例如,「兒童樂園、綜合遊樂場」竟然也歸屬在數位內容產業統計項目。再來,要讓文化創意產業有資金的活水,又必須跟金管會、財政部合作。 十八個月來,一條線路、一條線路去盤點、摸索,現在把線路摸清楚後,才產生「國家文創總動員」結構。這是提升到行政院階層,而不是單一個部會來做。 問:但有很多部會是文化部長管不到的,如何確認各部會能執行起來? 答:所以要花很多時間。我們第一個形成的平台是跟外交部,司長跟司長每星期會討論,然後跟觀光局也已有溝通管道;與教育部、勞委會要也要成立一個職訓平台。目前已經在進行跨部會工作小組的成立。 問:把握度有多高? 答:把握,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提出的結構落實。因為部長、院self storage會換,但若無結構,下一個人來又要從管線開始摸起,那麼就又散掉、零星化了。如果我說會心急,就是希望把結構快建立起來,從跨部會平台溝通開始,連我們內部同仁都要從頭開始學習。 所以我根本想不到把握度的問題,而是趕快把結構做出來,就覺得是大功一件了。事情很多,一個部長要做五十年才做得完(大笑)! 談輔導金政策改革商業片是引進投資者投資製作,輔導金則給像蔡明亮的《郊遊》 問:過程中,優先性法案修改推動的,有哪些? 答:《電影法》最優先。若不修改《電影法》,按原法案,導演林正盛無法成立公司拍電影的,因為現行《電影法》規定,高中沒畢業不能成立電影製作公司。原有五十八條,我們刪掉剩下二十四條,例如強調愛國、民族意識等用來宣傳政令,都刪掉。還取消映演執照,將電影基金放進法令。用基金扶植電影,變成一個正面循環。 問:原本就有輔導金制度,為何還需要電影基金?一年影視音輔導金合約九億元,過去常被詬病為「派糖」,為何不將此預算投入所謂的電影基金? 答:輔導金是用政府預算,直接給你錢,當政府財源少了,這筆錢就沒了;但電影基金不同,不會因為預算少而改變。 過去將電影扶植當作派糖工作,一直到今年,輔導金還是很大筆給了大製作的電影,但明年會進行改革,大製作商業片不是用輔導金概念,而是引進投資者投資商業製作。 輔導金則用來像是如蔡明亮的《郊遊》,票房不高但對國家形象提升很大的電影,那不是用錢可以計算的。輔導金是對價值面的提升;投資是對產值面的處理。兩種不同哲學。 問:輔導金明年重大改革,明文了嗎? 答:對,已經裁定,明年作業辦法會改變。 談未來跨部門合作要將單個、獨立的電線焊接起來,這些才是文化部該做的事情 問:國家電影中心為什麼要從三十人擴增到一百零四人的財團法人?明年一月一日開始,電影相關負責單位就有三個(影視及流行音樂司、影視及流行音樂局和國家電影中心),需要這麼多人嗎? 答:國家電影中心是財團法人,簡單說,就是把過去電影相關委外工作,全部收攏到國家電影中心,如國際紀錄片和海外影展招標等委外工程,讓資源不流散,經驗和人脈可以累積,而且可讓用人有彈性。 未來影視司、局,內部還會進行二次組織微調,真正跟國家電影中心重疊的人,並不多。位於新北市的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兩年後才會建好,但一月一日我就要啟動國家電影中心組織。 問:資源很少,但為什麼還需要影視司、影視局,兩組人馬監管一組業務嗎? 答:不需要!這牽涉到組改(組織改造)。我很尊敬把文化部牽成的人,當初要讓過去的新聞局退場,是多麼難的事,但卻做到了。當時組改只進行大結構工程,我進來時才發現很多樹枝是對不起來的,這需要第二階段調整。 問:時程會是什麼時候? 答:我們內部有討論過,但我的時間真的不夠!總動員已經用了文化部所有人力與時間,內部組織微調部分會在後面處理。 問:「國家文創總動員」規模很大,但聽起讓人來滿憂心,因為血路沒有一個通的。 答:倒過來想,終於開始整合啦!現在要將單個、獨立的電線焊接起來。這些才是文化部該做的事情。 問:回到個人身上,聽說同仁有給你取個外號叫「龍老師」,因為妳總是準備很多資料和「教導」事情。自我評估,覺得去年的妳,與現在的妳,以及明年的龍部長,哪些層面有什麼不同與改變? 答:過去,花最多時間做內部溝通部分,做龍老師的部分(笑)。 我總覺得政務官來來去去,文化部事務官如果沒有建立上游的思想、國際視野,又沒有做基礎工程的研究與認識,沒有建立做事方法,那麼我來就是白來了。至於你說,方式對不對,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但前面上課階段過去了,接下來要調整的是,我應該往外走,多跟外面溝通。 【延伸閱讀】跨部會救文創,龍應台還有7關未打通——文化部「國家文創總動員」現況檢視 市場-兩岸協商、行銷統合任務1. 結合觀光行銷與觀光局規畫,結合旅行社設計行程 任務2. 文化海外行銷與觀光局已經建立平台,將台灣文化透過影視傳出去任務3.文創業進入大陸市場障礙排除?兩岸文創產業協商,尚未提升至兩會層級牽涉部會:陸委會、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外交部 智財-智財保護與數位授權任務1. 流行音樂輸出大陸獲利保障?對於流行音樂智財權,還在釐清規則任務2. 數位匯流的版權授權策略?對於節目戲劇數位版權部分,還在釐清規則牽涉部會:經濟部(智財局) 人才-產學結合任務1. 影視音產業後製人才培訓?尚未建立任務2. 結合技職教育再造?尚未建立牽涉部會:教育部、勞委會 環境-統計及法規監輔合作任務1. 文創統計和行業別修訂與主計總處商議行業重新分類工作任務2. 提高置入性行銷開放幅度與NCC討論置入性行銷效益最大化任務3.保障自製節目在黃金時段播映比例?尚未與NCC討論限制比例牽涉部會:主計總處、NCC 資金-多元挹注任務1. 文創產業投資與輔助問題金管會提出「金融挺創意產業計畫」,鼓勵銀行放款增至3,600億元任務2. 影視音創作無形鑑價問題文化部已經委託台灣金融服務公司進行影視音無形鑑價任務3. 租稅優惠問題負責文創產業融資事務的文創院設立草案還未通過牽涉部會:金管會、國發基金、經濟部、財政部 註:本文僅列出「國家文創總動員」部分問題資料來源:文化部 整理:黃亞琪 【延伸閱讀】六大荒謬,阻礙台灣文創發展 台灣文創產業至今看不到起飛,除了「管線不通」,其中不合時宜法令、行業別錯置造成產值誤差等荒謬,都是原因。 荒謬一:限制電影人學歷。現行電影法中,電影製作公司負責人須要高中畢業(按此規定,高中沒畢業的導演林正盛拍電影是違法的)。 荒謬二:古板的政令宣導。現行電影法中,還規定國片一定要宣傳愛國思想。 荒謬三:行業分類錯置。例如說,「黃金批發」列在工藝產業;「兒童樂園、綜合遊樂場」「其他遊樂園及主題樂園」歸屬在數位內容產業;「雕塑」被歸類為製造業的其他類,跟寵物批發放在一起。 荒謬四:有智慧、沒財產。台灣流行音樂在大陸市占七成,收到錢比率不到一成。 荒謬五:黃金檔拱手讓人。二○○二年WTO談判時,全面開放外來劇可上黃金檔,但我們卻無法登上他國黃金播映時段。文化部僅有獎勵機制,配套的監管機制卻是在NCC。 荒謬六:法令不符現實。大陸簡體書零售進來,須證明是大學用書。換句話說,坊間大陸小說都違法。(文●黃亞琪) 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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