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繼審計署2013年12月30日發佈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詳見東方早報2013年12月31日A2-3《中國首次摸清政府債務底數:20.7萬億元》),self storage2013年的最後一天,國家發改委也在官方網站就債券市場風險,尤其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或稱城投債)風險“答記者問”。國家發改委直言,2014年是中國企業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國家發改委正在進行企業債券風險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資平台公司按照約定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切實防範投融資平台公司違約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發改委提出了諸多化解債券市場、尤其是地方債務平台風險的具體舉措。譬如,2014年將允許平台公司發行部分債券對“高利短期債務”進行置換,加大債務重組力度;因平台公司項目建設資金出現缺口,無法完工實現預期收益的情況下,可考慮允許這些平台公司發行適度規模的新債等等。“隨著國家各項制度措施的跟進,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大的情況一定能夠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財政、金融風險隱患。”國家發改委昨日在新聞稿中如是說。“穩步提升直接融資比重”國家發改委昨日首先回應了“明年(2014年)企業債券融資規模是否繼續增長”的問題。不容忽視的一個細節是,發改委特意說明“企業債不等同于政府債務,但在企業債中,符合政府債務標準的部分都分別包含在了政府的各類債務中”。國家發改委稱,2014年,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中國金融市場的基本穩定,保持貨幣信貸的合理增長。而在當前推進利率市場化、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大環境下,金融工作的重點之一就是要推動中國債券市場的持續發展,“穩步提升直接融資比重,規範發展城投債,保持企業債券規模合理增長”。對於企業債的投向,國家發改委稱,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投向仍然要緊緊圍繞穩定經濟增長,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主方向,根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不斷優化調整募集資金投向政策,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為穩增長、調結構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根據國家發改委提供的歷史數據,自2000年以來截至2013年11月底,企業債券累計發行32044億元(2013年1-11月發行5700億元)。從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投向結構看,9470億元投向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交通項目,4786億元投向水電、火電、太陽能、風能、煤礦等能源項目,4685億元投向市政基礎設施項目,3987億元投向保障房及棚戶區改造項目,2464億元投向工業領域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和並購重組項目,1030億元投向水務項目,840億元投向江河湖泊治理項目,639億元投向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513億元投向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其他投向還包括農業、旅遊等國家政策支持領域的項目建設。“融資平台治理已經初見成效”國家發改委隨後便談到了最受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國家發改委稱,經審計,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92萬億元,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6.65萬億元。但“應當看到,後兩類或有債務並不會全部由政府償還,這些債務大多有經營收入,只有在被擔保人和債務人自身償債出現困難時,政府才需承擔一定的償還責任。”國家發改委又稱,從審計結果看,2007年以來,各年度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實際由財政資金償還的比率最高只有19.13%,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最高是14.64%。另外,到2012年底,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負債率為36.74%,債務率為105.66%。從上述中國政府性債務的指標看,均在國際通常使用的控制標準參考值(國際上一般以負債率60%、債務率90%-150%作迷你倉控制標準)以內,尚在合理範圍,盡管存在一些問題,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總體可控。“中國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土地、礦產資源歸屬國家及集體所有,政府擁有相當數量的國有經營性資產,中國的政府性債務與一些國家的養老金等消費型、福利性債務有本質區別。”國家發改委還強調說。“雖然政府性債務的局部風險有所顯現,但政府融資平台規範治理工作已經初見成效,國家治理影子銀行業務對多種高利短期融資已經有所控制。隨著國家各項制度措施的跟進,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大的情況一定能夠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財政、金融風險隱患。同時通過改革,將進一步明確政府性債務和企業債務界限,做到科學分類,明確責任,有效防止政府債務責任外延過大。”國家發改委總結稱。“允許平台公司適度發行新債”值得關注的是,國家發改委昨日新聞稿列出了不少解決債務問題的方法,而且據業內人士解讀,和現有的公開表態比,大部分都是“幹貨”。一是要加強對投融資平台公司風險的摸底排查和監測預警,落實償債責任,杜絕出現局部性風險。“2014年是企業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我們正在進行企業債券風險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資平台公司按照約定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切實防範投融資平台公司違約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二是推進“陽光”融資,實行債務重組。允許平台公司發行部分債券對“高利短期債務”進行置換,加大債務重組力度。對於高成本融資計劃中明確用于項目建設的,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用于置換高成本融資,以低成本債務置換高成本債務,延長還款期限,降低融資成本。三是因平台公司項目建設資金出現缺口,無法完工實現預期收益的情況下,可考慮允許這些平台公司發行適度規模的新債,募集資金用于“借新還舊”和未完工的項目建設,確保不出現“半拉子”工程。四是2014年企業債券發行要繼續以項目管理為核心,以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國家宏觀政策為導向,引導債券募集資金投向節能環保、保障性住房、城鎮化建設、重大基礎設施、擴大收購兼併化解產能過剩等領域,服務經濟中心工作。五是以“有保有控、支持重點、防範風險”為原則,堅持分類管理。以產業政策導向、企業信用水平、償債保障安排為依據,進一步完善將發債申請區分為“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從嚴審核類”以及“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三種情況的分類管理辦法。六是堅決剎住地方政府性債務無序擴張勢頭,區分債務情況實行差別化管理。要儘快出台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不同地區信用水平、負債規模和債務率等風險指標的不同,實施差別化分層次監管。要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嚴格政府舉債的投融資範圍,對有一定收益的地方基礎設施項目,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可以進行投融資,對純社會公益性項目,應以政府預算內投資為主,輔以必要的地方政府債券。發展專項收購兼併債券國家發改委最後重點談到了債券工作創新。國家發改委表示,接下來將加大對中小企業集合債、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的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擴大債券支持中小微企業的覆蓋面。還有推廣“可續期債券”試點,支持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並進一步擴大可續期債券發行規模,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地鐵、城際軌道交通等投資大、運營周期長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資本金需求。國家發改委還將擴大“債貸組合”試點,支持棚戶區改造等重大項目建設。繼續完善由銀行統一融資規劃、統一債貸授信、動態長效監控、全程風險管理的融資模式,充分發揮債貸組合模式在成本控制和風險防範方面的優勢,保證棚戶區改造資金足額到位。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將支持化解過剩產能,按照國家化解重點產業產能過剩的政策要求,創新企業債券品種,發展專項收購兼併債券。迷你倉將軍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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