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45歲商人在名勝世界豪賭,迷你倉贏了460萬元(約1150萬令吉),卻因沒有向海關申報,就攜帶近百萬新元現金離境,結果在樟宜機場被捕,週四在法庭被判罰2萬新元(約5萬令吉)。這名中國籍被告張傑(譯音)面對一項控狀,被指於今年10月9日下午3點12分,在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離境廳,將超過93萬3870元新幣,以及1萬元台幣鈔票,帶出新加坡。為了杜絕洗黑錢等犯罪行為,根據新加坡的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攜帶超過3萬新元的現金出入境。觸犯這項法令的人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或罰款5萬新元,或兩者兼施。張傑在兩名友人的陪同下出庭,他在犯人欄時精神顯得不太集中,一度拿出風油涂鼻子和搔mini storage。已感歉疚盼法官輕判張傑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張傑這10年來經常到新加坡做生意,這次在聖淘沙名勝世界賭博3天,贏了460萬新元。案發當日,張傑正要到泰國參加董事會議,因為不知道新加坡有這項限制條例,才會帶著部份贏來的錢出境。律師也說,張傑進出新加坡10年,從沒遇過麻煩,離境時一般上使用的是貴賓專用通道,因此沒有看見機場登機柜台張貼提醒旅客攜帶超額現金需要申報的告示。律師表示,張傑已為自己行為感到歉疚,希望法官輕判。控方則反駁說,賭場把錢交給被告時,就曾提醒被告必須遵守新加坡的法律,因此被告不能推說不知情。法官李寶珠也認為,既然被告時常出國,申報現金又是許多國家都有的條例,因此這不能成為求情的理由。法官最後判被告罰款2萬新元。;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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