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國家安全委員會安全是所有國家面臨的永�課題,迷你倉是一國生存與發展的前提與基礎。國家安全委員會也稱國家安全會議。很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根據自身社會、歷史、文化傳統,依據自己的國力和國情,按照“精幹、高效、權威”的原則,建立起由最高領導人直接領導的國家安全事務最高決策、協調或咨詢機構。如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俄羅斯的聯邦安全會議、法國的最高國防委員會、英國的國防與海外政策委員會、德國的聯邦安全委員會、日本的內閣安全保障會議(近期也在改組為國家安全會議)等。這些機構一般由涉及國家安全重要部門的最高領導人組成,除相對固定人員外,國家最高決策者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有關人員參加。其基本職責是:對國家安全形勢作出評估,確定國家安全的大政方針、原則、政策,制定國家安全戰略;制定國家危機事件的應對措施並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採取一致行動。各國為何成立國安委一般來說,一個國家政府機構中涉及國家安全和對外戰略的包括外交、國防、情報等部門。但很多時候,單一部門提出的方案往往局限于部門利益和本位意識,無法更好、更全面地預防、應對危機,必須從更高層面上進行統籌應對。這就是大多數國家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初衷。當然,以上所指還僅局限于傳統安全概念。在非傳統安全領域,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產業安全、文化安全、食品安全、糧食安全等問題也越來越多地被各國關注。這些非傳統安全問題背後牽涉著更為複雜的部門協調問題,也成為各國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重要原因。除了以上原因,有些國家國安委的設立還與該國決策民主的建設進程相關。如印度在未成立國安委之前,有關國家安全的重大決策,往往出自政治強權人物的獨斷專行,表現出較多的個人意志。國安委的成立使印度的決策比過去更加周密,制約了個人意志和行為的過度影響。國安委是“大國標配”近50年來,在各國國家機構變動中,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各國紛紛成立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或協調機構。這些功能相同或者近似的機構,掌控或影響著國家的重大政治和安全事務,成為當前重要的國際政治現象。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由美國總統主持的最高級別的國家安全及外交事務議事機制,職責主要是向總統提出建議,就國家安全和外交事務在各個政府部門間進行協調。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于1992年建立,其職能是審議重要的國家和社會安全問題,制定統一的國家安全政策。美俄之外,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澳大利亞、烏拉圭、波蘭、荷蘭、南非、埃及、墨西哥、巴西、智利、厄瓜多爾、烏克蘭、白俄羅斯、捷克、阿爾及利亞、新西蘭、哈斯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格魯吉亞等30多個國家都設立有國家安全委員會或類似機構。因此,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僅是“大國標配”,也是許多國家在協調 處理內外安全問題時的共同選擇。國安委權力有多大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權力與其性質直接相關,具體來說可分為協調機構、咨詢機構與決策機構三種類型。美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總統協調美國的軍事政策和外交政策”,其發展初期的性質類似于咨詢機構;尼克松時期,安全委員會權力膨脹,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可以指揮政府部門;里根以後,安全委員會定位回歸於協調,主要負責擬定安全政策、協調安全體系、監督執行情況,其權力主要依賴于向總統提出建議來實現。設立這種協調性質安全委員會的,還有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國。俄羅斯、印度、日本、韓國等國的安全委員會(安全會議)不是權力機構,儲存倉是總統或內閣的咨詢、顧問機構或秘書班子,負責就國家安全問題擬制政策方針,提交最高決策機構或總統總理決策。不過,這類咨詢性質的安全委員會近年來有向美國模式轉型的趨勢。上述協調型、咨詢型安全委員會在法律上不具備決策權力,而伊朗、沙特、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國的安全委員會則是國防與安全領域的最高決策機構,成員通常包括總統(或國王、王儲)、總理、各部部長等,實行委員會集體負責制度,行使國防與安全事務的最高決策權。國安委有哪些構建形式各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構建有兩種主要形式:一是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加秘書班子組成,規模小,十幾人至幾十人,屬於會議型機構。另一種是由安全委員會委員、秘書班子再加上所屬工作機構組成,規模大至幾百人到成千上萬人,是科層組 織機構。多數國家的安全委員會是會議型機構,是首腦和政府要員的安全俱樂部或安全沙龍。美國和俄羅斯的安全委員會則已經發展成為一個龐大的官僚科層組織。小布什時期,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所屬工作班子包括部長級委員會、副部長級委員會和政策協調委員會,其中政策協調委員會包括6個地區性委員會和11個職能性委員會。俄羅斯國家安全會議則下屬了憲法安全、國際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等十幾個跨部門委員會。從行政學角度考慮,會議型委員會有其自身不足,雖長于協調各方利益,卻短于處理具體事務。國家安全問題逐漸專門化、日常化的現實挑戰,需要更加實務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各國國安委如何運行日常性的分級會議與針對具體事件的小組決策會議是安全委員會運行的主要形式。以美國為例,日常情況下國家安全委員會採取分級會議的形式就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形成決策。具體分為:由總統親自主持的最高國家安全會議、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主持的部長級安全會議、由國家安全事務副助理主持的副部長級安全會議。一旦危機發生,則根據危機的形式和事態發展,成立規模比較小的“危機決策特別小組”,選定相關部門官員作為小組成員,在總統的直接主持下指揮危機管理行動。“危機決策小組”具有規模小、層次高、反應快、保密性強等特點。在俄羅斯,總統每月主持一次聯邦安全會議,討論當前最主要的安全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組成俄聯邦安全會議的安全會議機關、跨部門委員會和科學委員會則定期召開分級會議。具體到某項危機事態,安全會議還會成立一些臨時跨部門委員會,如1998年成立的“車臣共和國發展與北高加索地區局勢正常化問題臨時部門委員會”,在協調車臣衝突、化解北高加索地區危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安委有何實踐案例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是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早期最重要的危機處理案例之一。1962年10月16日晨,肯尼迪總統聽取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匯報後,立即召集政府主要成員在上午11時45分開會,討論應對前蘇聯把導彈運進古巴的問題。參會人員除了總統和副總統,還有國務卿、副國務卿、國防部長、國防部副部長、司法部長、中央情報局局長、財政部長、總統國家安全事務特別助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等人。這些人組成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在處理這一“冷戰中最大危機”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90年8月2日,伊拉克一夜之間入侵佔領科威特,並把大軍壓至沙特阿拉伯邊境。當時,白宮就海灣危機舉行國家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除總統外,主要成員包括國務卿貝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斯考特羅夫特、國防部長切尼、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鮑威爾和中央情報局局長韋伯斯特等,會議最終做出了發動海灣戰爭的決定。(據《解放軍報》)美國國家安全局大樓(本版圖片均為資料圖)迷你倉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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