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新山13日訊)新山民眾發揮團結精神,迷你倉在新山市政局將立陶宛畫家恩尼斯(前譯爾納斯)的“轉角遇到匪”壁畫清除後,成功捍衛其餘兩幅位於新山柔佛再也花園的壁畫!民眾聚集捍衛2壁畫在新山民眾為力保“轉角遇到匪”壁畫而為壁畫增添“樂高警察”成員的事件出爐的短短15個小時後,新山市政局就派員清除該壁畫,讓“轉角遇到匪”壁畫正式走入歷史。民眾得知位於新山百合花園的壁畫已被當局清除後,立即趕在官員抵達柔佛再也花園羅斯美拉2/8路前,聚集在該處,團結一致地捍衛壁畫。市局官員離場免釀衝突由於民眾情緒激動,未免和民眾發生肢體衝突,新山市政局官員快速行動小組的官員決定離場,新山民眾因此暫時成功保住壁畫。民眾對於當局清除新山百合花園壁畫的行動感到氣憤和惋惜,覺得原可以作為吸引旅客,以及提高民眾警惕的壁畫就這樣被清除了是非常可惜的。陳國明:2壁畫有創意對於當局要清除壁畫的舉措,民眾陳國明(58歲,輪胎店業者)受訪時表示,他認為位於他店對面的兩幅壁畫是非常有創意的作品。“這兩幅作品也得到許多民眾的喜愛,每天都有很多人特地來拍照,如果被清除是很可惜的。”林盡榮:應清除塗鴉非壁畫民眾林盡榮(32歲,商人)受訪時表示,他是在聽聞當局要將壁畫清除後,特別趕到羅斯美拉2/8路一探究竟的。他認為,政府應該將這些有創意的藝術作品保留下來,並指該清除的應該是市內其他的塗鴉,而不是上述壁畫。官員:不瞭解事態發展“我依指令行事�新山市政局快速行動小組的官員拉查利受詢時指出,他只是按接獲的指令行事,對於事態的發展不甚瞭解。他也說,位於新山百合花園的壁畫,因為吸引了大批民眾前去拍照參觀,也影響了該區的交通,而該部門是在接獲公眾投訴後展開行動的。他較後抵達新山柔佛再也花園後,由於在場的民眾情緒激動,為了避免與民眾發生肢體衝突,他選擇和在場的4、5名同僚離開,待當局發出指示後再行事。為力保“轉角遇到匪�3人添加“警察�另一方面,有3名民眾在今日凌晨1時許,帶著照明燈到壁畫所在處,在“樂高匪”身後畫上一名“樂高警察”,以期讓原本被評為“有損形象”的壁畫,能夠被保留下來。較早前,本報記者也特別針對有關事件走訪新山百合花園一帶,瞭解到外界對於這樣的改變褒貶不一。此外,到壁畫所在處拍照留念的民眾受訪時都一致希望,壁畫能夠被保留下來。記者早上到“轉角遇到匪”壁畫走訪時,發現壁畫已成了“觀光景點”,前去“朝聖”的人可說是絡繹不絕。許多民眾更是攜家帶眷到場,在壁畫前擺出各種搞怪姿勢,或與壁畫中的人物互動,拍下有趣的照片留念,讓現場充斥著歡笑聲。藏偏僻後巷另2壁畫引大批慕名者恩尼斯在新山共有3幅壁畫,除了在新山百合花園的“轉角遇到匪”外,還有另外兩幅在新山柔佛再也花園羅斯美拉2/儲存倉路後巷的壁畫。相較於“轉角遇到匪”壁畫的所在地,另外兩幅在後巷的壁畫位置則較為偏僻,即使如此,鮮為人知的後巷也阻止不了民眾對壁畫的熱情,同樣迎來大批慕名而致的民眾。符志祥:壁畫帶旺生意砂煲雞飯業者符志祥(27歲)受詢時表示,平均每日會有數百名民眾到他的店的後巷,和壁畫合照。“在週末的時候,差不多一天會有三四百人,這也間接帶旺了我的生意,尤其是星期日,人潮幾乎沒有停過。”依贊:應讓民眾發揮創意民眾依贊受訪時說,若以藝術角度出發,民眾在原有的壁畫上,發揮創意代表了一種“革命”,表示了民眾開始認識壁畫,並與之展開了互動。“當然這樣的舉動或許對壁畫的原創者恩尼斯來說有失尊重,但是這樣也讓壁畫的內容更豐富。我也希望市政府能夠考慮保留這幅壁畫,讓民眾繼續發揮創意。”葉錦榮:阿窿貼紙才損市容民眾葉錦榮(41歲,營業經理)說,他認為在“樂高匪”身後加上“樂高警察”並不能起到提昇新山形象的作用,並指政府應該把專注力放在實際行動上。“我發現到新山到處都看得到大耳窿貼紙,政府應該要清除掉這些真正有損形象的東西。”他表示,他也希望壁畫能夠保留下來,對於有民眾自發為壁畫增添“樂高警察”的舉動感到啼笑皆非。張東財:“樂高警察”有警惕作用民眾張東財(65歲,攝影師)認為,“轉角遇到匪”壁畫在沒有“樂高警察”出現的情況下,也不見得破壞了新山的形象,反而能夠起到警惕民眾的作用。“我不覺得加了?樂高警察’的圖像後,壁畫變得更有意義,我反而覺得沒有?樂高警察’更理想。”吳先生:公眾凌晨圍觀男子作畫民眾吳先生聲稱,他凌晨吃了宵夜後,經過“轉角遇到匪”壁畫所在地時,看到1名男子在作畫,並有2名手持照明燈的友人在一旁協助。他指稱,當時現場也有數十名公眾圍觀,看著該名民眾作畫。林玉華:藝術創作不應清除拉經營砂煲雞飯店的業者林玉華稱,她當時也加入了捍衛壁畫的行動,因為她認為壁畫是藝術創作,當局不應該將之清除。巫偉漢:來不及欣賞很可惜原本欲到新山百合花園尋找“轉角遇到匪”壁畫的民眾巫偉漢(28歲,銷售人員),抵達現場時才發現壁畫已被當局清除,對此深感惋惜。“這個壁畫原本是可以成功吸引旅客的景點,畫到這樣漂亮的東西,最後卻被塗掉,真的很可惜。”廖彩彤:信函由市局發出?須待市長回覆柔佛再也區州議員廖彩彤對記者表示,她在閱讀新山市政局官員出示的信函後,發現有關信函是由新山市政局快速行動小組發出和批准的。她也當場撥電給新山市長,惟電話由市長秘書接聽,對方指市長正在開會而留下了廖彩彤的電話號碼,稱過後會請市長回電。“我是想要詢問市長,有關信函是不是在他的指示下發出的。”她指出,在該封信函是在今日發出的,信函中的“投訴人”欄目,是填寫了“公眾”的,而投訴人號碼一欄則是空置的。;迷你倉最平
- Nov 15 Fri 20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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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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