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周末從深圳來清遠遊玩,迷你倉一下車就被穿著印有“清遠市義務治安員”馬甲的摩的司機吸引,“這地方可以呀,連司機也當上了治安員,真是社會穩定,匹夫有責!”我略帶自豪地回答:“還行”。行至贏之城附近的十字路口,一輛“摩的”不知從哪兒冒了出來,在友人身邊呼嘯而過,直沖紅燈,揚長而去。友人驚魂未定,質疑道:“還‘治安員’呢,自己也帶頭闖紅燈!”我有點難堪,半開玩笑解釋:“個案個案。”半天的閑逛下來,我徹底無語。闖紅燈、不戴頭盔等“摩的”亂象讓友人又驚奇又詫異,“都這樣呀,怎麼沒人管管呢?這樣很危險的……”是呀,怎麼就不管管呢?是不想管,還是管不了?我也在質疑這個問題。其實,清遠“摩的”亂象已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本地論壇不乏對此現象的討論和斥責,新聞媒體也是不斷地圖文併茂重提舊事,但這問題就像懶婆娘的裹腳布,又長又臭,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治理。縱使相關部門偶有行動,但總是隔靴搔癢,蜻蜓點水。據本地媒體報道,2012年,清遠汽車運輸集團發生了10宗事故,其中9宗與兩輪摩托車有關。因為沒有合法身份,很多都是非法營運,“摩的”司機要搶客,自然就會闖紅燈。且“摩的”司機沒有經過培訓,不符合經營要求。筆者納悶的是,既然報道稱“摩的”沒有合法身份,為什麼司機們還要穿上帶有“遵守交通秩序”等字樣的馬甲,這不承認了“摩的”的合法身份嗎?另外,既然“摩的”司機沒有經過培訓,沒有牢固的治安和秩序的意識,他們又怎麼會懂得規範標準地維持治安和交通秩序?又怎能擔當起“治安員”的職責?最有力的反證就是他們每天都在闖紅燈,給交通秩序埋下安全隱患。一方面自存倉有給予合法身份經營,另一方面卻要承擔合法身份的職責,而且還是涉及到維護社會治安和保護生命的職責,這不等於置群�的安危而不顧?這個問題,恐怕不僅是“摩的”司機層面的症結了。為了杜絕“摩的”亂象,近年來關於市區取締“摩的”的呼聲越來越高。但結合清遠目前的實際,取締“摩的”確實有一定難度。既然暫時無法取締,為何不能整體“疏導”一下呢?至少讓“摩的”違反交通秩序的情況漸漸好轉,不負馬甲賦予的使命才行。但這幾年,市區“摩的”的整治總是斷斷續續,被動進行,也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筆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這幾年,清遠的各大媒體都採訪了各方面的人士,專家們紛紛給整治“摩的”出謀劃策,如由多個相關部門成立專項整治小組,嚴查“摩的”亂象;突擊檢查,治理非法經營“摩的”;改“全面禁摩”為“適度限摩”,統一登記編號管理,限時限路段經營……筆者認為,不管是哪種方式,關鍵是把“散沙”集中統一管理,加上相關部門的相互配合,制定出一套整體與階段性結合的可行性管理方案,對“摩的”進行有效管理、宣傳和教育。另外,可以鼓勵市民“隨手拍”,把“摩的”存在的違法行為拍下來,對違反交通秩序的“摩的”進行教育和懲罰,儘量減少交通安全的隱患,提升城市的整體形象。廣東國際(清遠)旅遊文化節舉行在即,是考驗城市形象的重要關頭,市區“摩的”亂象如此之亂,如何給旅客留下美好印象?�專家意見也有了,多年的間斷整治工作也持續著,但如何拿出真正有效的“治摩”方法,不僅考驗相關部門的能力,更關係一座城市的素質和文化。所以,有關部門,請再費心,在“治摩”的功夫上再扎實點。迷你倉
- Nov 05 Tue 20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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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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