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遇上金融糾紛一時氣難平,儲存未必硬要跟金融機構對簿公堂。作為兩者「和事老」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FDRC),成立1年多已處理數十宗糾紛,成功率達8成。  該中心董事局主席鄭若驊指,爭議定必發生,只在乎如何解決,強調調解費用較訴訟便宜,料本港對調解需求將有增無減。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563宗關於金融機構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升3成,最多投訴跟收費有關,但跟投資相關的投訴並不受理。  FDRC董事局主席鄭若驊是首批於本港受訓的調解員,她稱90年代建築業出現不少爭議,為免每次都要對簿公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開設首個課程,培訓港調解員。本身是大律師的她笑言,未讀調解課程前,不相信調解對解決爭議有幫助,她抱�疑惑的態度上堂,終認同調解的重要性,多年後更成為FDRC董事局主席。計算得失 從中調停  調解員被形容為「和事老」,不會於爭議雙方面前作判決,反而引導雙方思考得失,尋求平衡點。  投訴人黃先生跟某金融機構就支票兌現問題出現爭議,決定進行調解。在會議上,調解員問黃先生若將案件付諸訴訟,對其工作及財政有何影響,以及尋求專家協助所需的費用;另一方面,調解員亦�銀行考慮,處理個案所需的時間,及對銀行與客戶關係的影響等,最終雙方重新考慮調解方案。  FDRC於去年中成立,由港府、金管局及mini storage監會合資5,500萬元,作為中心首3年的營運經費,之後成本將由金融界承擔。截至今年6月,中心收到逾千宗投訴,有36宗曾進行調解,成功率達8成。  FDRC主要處理市民及金融機構之間的糾紛,金管局及證監會認可的逾1,900間金融機構(不包括保險公司)為旗下調解計劃會員,必須派員出席會議。限最高申索50萬元  該中心設定最高申索金額為50萬元,大部分調解個案介乎10萬至50萬元。鄭若驊指出,有人為進行調解主動將申索金額調低至50萬元。有關僱傭、知悉損失超過12個月、跟金錢損失無關的個案均不受理。  調解員會先向爭議雙方收集資料,並進行單獨會面,繼而進行一次性4小時的調解會議。若達成共識,申索人可於60日內決定是否接受方案;若調解失敗,雙方可選擇上訴到法庭,或於60日內申請仲裁。  FDRC只提供一次性4小時的調解服務,申索人的收費介乎1,000至2,000元,須得調解員同意才可延長調解時間。  中心行政總裁詹少弘曾於新西蘭人權組織進行調解工作,發現調解設時限有助雙方達成共識。而有研究發現,調解平均需時3.5小時,故FDRC設定4小時。  由於FDRC專責處理金融糾紛,故旗下調解員必須具備金融知識,該中心會提供培訓。目前FDRC旗下有55名註冊調解員,多數是律師、醫生或金融從業員等。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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