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迷你倉國家旅遊局近日發佈《關於近期做好<旅遊法>實施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點旅遊城市要在10月1日前向社會公佈旅遊統一投訴受理方式和渠道,保證旅遊者投訴得到及時受理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通知要求,各級旅遊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貫徹實施《旅遊法》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切實承擔起推進《旅遊法》實施的各項工作職責,要對市場反應緊密跟蹤、預測預判、掌握形勢;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答疑解惑,為《旅遊法》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做到有聲勢、有成效;打好《旅遊法》實施的基礎,樹立“依法行政”的旅遊部門形象。  通知指出,組織開展《旅遊法》社會宣傳咨詢周活動。請各地按照國務院貫徹實施《旅遊法》工作的統一部署,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在10月1日前或“十一”黃金周期間,抓住社會關注的重點和熱點問題,組織開展“《旅遊法》社會宣傳咨詢周”活動。  通知要求,加大對“旅遊者權利義務”的宣傳。要積極回應人民群�對貫徹實施《旅遊法》的期待,組織開展面向遊客的宣傳。請各地旅遊部門以國家旅遊局根據《旅遊法》摘編的《旅遊者主要迷你倉利和義務指南》為重點,結合中央關於加強“文明旅遊宣傳”工作的部署安排,廣泛動員各種媒體,在“十一”黃金周期間對“旅遊者權利義務”進行集中宣傳。  通知強調,集中力量持續開展旅遊市場檢查。各級旅遊部門及質監執法機構要按照《旅遊法》的有關規定,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聯合工商、質監、交通等執法部門和當地媒體,周密部署,開展旅遊市場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將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對遊客投訴要及時受理、處理和反饋,對媒體曝光的要積極回應,對主動檢查出的問題要依法處理,對典型案例要深入剖析、主動曝光。  通知規定,落實《旅遊法》配套制度建設。重點旅遊城市要在10月1日前向社會公佈旅遊統一投訴受理方式和渠道,保證旅遊者投訴得到及時受理和處理。各地推進配套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要及時向國家旅遊局報告。  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處理機制。《旅遊法》實施前後,旅遊市場可能出現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各地旅遊部門要高度關注,積極做好監測和預判,建立應急預案處理機制,及時應對可能發生的問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當地政府報告。對可能引發群體事件等有重大影響的問題和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向國家旅遊局報告。標簽:旅遊法 旅遊局 旅遊者 相結合 通知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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