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已想好此篇文章的內容,文件倉執筆前,看到報上本澳作者何瑪麗的旅遊介紹,被其中的文字所觸動,臨時更改了文章的話題。 容許我搬字過紙一次,因為以下的文字深深觸動了我的思?。 “華沙是波蘭首都,歷史上屢遭浩劫,尤其是一九四四年的華沙起義,希特勒揚言要在短期內消滅波蘭,百分之八十五的房屋被德軍炸毀。波蘭人出於對祖國建築文化遺產的熱愛,華沙大學建築系的師生們把華沙古城的主要街區、重要建築物都作了測繪記錄,把這些圖紙資料全部藏到山洞裡,房屋街道雖然炸毀了,但它的形象資料卻保存了。 戰後重建華沙,蘇聯人主張要建一個嶄新的華沙。華沙大學的師生們把戰前畫的老城市圖紙拿出來展覽,人們逐漸形成了一致的意見,要恢復華沙原有古城的風貌,並最終迫使政府改變了原來的決定。當恢復華沙古城的消息傳開後,旅居在國外的波蘭人一下子歸來了三十萬,整個波蘭掀起高漲的愛國熱潮。華沙古城後來作為特例列於一九八○年《世界遺產名錄》。”保護文化遺產存倉�正意義是甚麼?上面的文字引起了我的反思。 近十年來,神州各地熱衷於發掘文化遺產,有價值的被爭先恐後地開發,不少歷史街區被“打造”成另類的“主題樂園”,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屢屢皆是。而沒具太大價值的,雖然有些已被評為文物,仍然消失於推土機下,敵不過發展的巨輪。 文化遺產固然可以作為旅遊資源,但是旅遊與經濟價值,絕非文化遺產的唯一與全部意義。 看看波蘭人在二戰後重建華沙古城,並非只出於打造“世遺”與旅遊目的地,而是對自身民族文化與歷史的�誠熱愛。戰火可毀滅城市的樓房,卻不能摧毀一個民族的團結,災後的重建更增強了民族的自信心、凝聚力與歸屬感,這些都是創建未來的堅實基石。 成文於“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八周年之際、立法會為新文遺法作最後階段的審議,望能以此短文,引起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正意義的思考。 tianzh.mo@gmail.com http://tianzh.blogspot.com/ 田中泓 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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