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比賽受傷致十級傷殘 要求理賠十萬元遭敗訴本報訊 (通訊員李鴻光 記者顧一瓊)跆拳道是一項激烈的競技運動。14歲的藍紅帶選手翟佳(化名)在比賽中被對手踢傷,存倉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由於比賽主辦方上海市跆拳道協會為參賽選手投保短期意外保險,翟佳狀告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各類賠償費近10萬元。近日,靜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翟佳的訴求不予支持。去年7月底,入行不久的翟佳參加了一次“跆拳道邀請賽”,對手則為高級別的黑帶選手。比賽中翟佳被對方踢傷,後作司法鑒定確定為十級傷殘。今年8月初,翟佳向法院起訴,稱比賽主辦方市跆拳道協會以參賽選手為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了儲存期意外保險。事發後,保險公司僅理賠了480.61元。她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各類醫療費及住院伙食補貼、護理費、營養費、律師費、精神撫慰費和殘疾賠償金等近10萬元。保險公司則辯稱,翟佳的受傷系參加比賽所造成,而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跆拳道比賽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翟佳的傷殘等級不構成合同中的約定最低級。經鑒定,翟佳的傷殘程度未達到保險條款約定的殘疾程度最輕一級。法院認為,市跆拳道協會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合法有效,但翟佳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最輕一級,故保險公司不應支付保險殘疾金。而翟佳的後續醫療費請求,因費用發生時間距事故發生時間已久,保險公司不應理賠,遂作出上述判決。迷你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gusers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