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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除夕,儲存又到了埋單計數的日子。記得年初上映了《奇洛李維斯給電影的情書》,那是菲林時代的「哀的美敦書」,預言了菲林電影的壽終正寢。菲林時代早已過去,一年將盡,還有甚麼是會一去不復返的呢?想想,那大概就是「攝影」了。說攝影也行將逝去,不是因為菲林時代已然終結,倒是因為我們的生活態度有所轉變。是的,「生活態度」四字隱含了更精確的意思──智能手機的興起,令手機攝影成了生活的一部份,而手機攝影甚至取代了傳統攝影,成為新的藝術形式。《衛報》早前就此展開了一如《奇洛李維斯給電影的情書》般的正反辯論,無論是墨西哥攝影師Antonio Olmos還是《衛報》攝影師Eamonn M迷你倉Cabe,他們都認為攝影正以我們無法感知的速度在消失。當Antonio Olmos說攝影正步向死亡的時候,Eamonn McCabe卻認為那只是我們太懶了,懶得再去翻看我們拍下的照片。是的,我們都太懶了,懶得重複翻看照片,但我們又太勤力了,無論是吃飯前喪禮中還是興奮過後,每一秒鐘我們都用照片記錄人生。但是,這些真的是照片嗎?抑或不過是一些情緒的定格?在我們按下手機按鈕(是的,已經不能說是快門了)的時候,我們確實知道面前發生的是甚麼事嗎?還是只為了拍下一個畫面而觸碰按鈕?然後順手將照片上載至社交網站,以證明我們在某個特定時刻真實存在過?攝影對我們來說,已變成了甚麼一回事?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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