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保護法》即將在3月1日生效,文件倉文化局長吳衛鳴表示,局方計劃開展新的文物清單普查分析,並爭取在今年底前完成基本普查。而在此期間,當局將陸續把有需要或具條件的文物加入清單內,盡量避免文物在此「空窗期」受到破壞。對於關注本澳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士而言,有關普查工作是遲來的春天,自從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後,社會就一直希望當局盡快重整已經沿用了二十多年的文物清單,可惜有關工作一直未能展開,引致社會上有不少文物無法獲得妥善保護。作為一個以數百年中葡文化交匯作為招徠的旅遊城市,澳門最值得社會共同關懷、愛護的就是這批文化遺產,也是未來澳門發展旅遊業最值得倚靠的社會資源,亦最能吸引高端客源、實現拓展世界旅遊休閒城市的珍貴社會資產。即將生效的「文遺法」,使澳門在確立文化遺產定義、保護範圍,以及文化遺產的評定程序及標準等方面,以及對文物保育工作的具體執行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但如果沒有一個可以匹配、全面涵蓋的文物保護清單,法規只能成為一部文本,而無法發揮真正的保護和保育成效,當局應深刻了解這方面存倉問題,盡快展開相關工作,讓全澳所有值得保育的文物都可以受到應有的保護。中式廟宇未列入保護網眾所周知,80年代制訂的文物清單,雖然已將本澳一批珍貴文化遺產,如街區、廟宇、教堂、廣場等列入清單,但受到當年葡國文化影響,很多中式的文物及廟宇,都因文化的差異或各種原因未能列入保護網,過去二十多年更有不少文物因欠缺維護或人為的因素而受到不同程度破壞或消失,盡快展開普查分析是刻不容緩的工作,當局應加快相關工作的進度。保護本澳文化遺產屬全社會應共同參與的工作,當局在展開文物清單普查分析工作之餘,也不應忽略民間的智慧和力量,當局也應在普查分析之餘,同時收集及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鼓勵居民向當局提出保護名單,使這些散落全澳各區的文物可以盡數收納在清單之內,不會出現滄海遺珠情況。除了普查工作,對於本澳的文物如何展開有序的修復及保育工作也相當重要,當今有不少文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當局應在「文遺法」生效後,盡快推動文化遺產委員會全情投入工作,加快保育維護的工作進展,使這批文化遺產可以獲得新生命,成為傳承萬代的社會遺產。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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